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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(1 / 2)





  “姓萧的还算有点良心!”三郎冷哼一声。

  “先不说他,说说汪兴华。”郑青鸾无奈的笑笑,转移话题:“人我见了,算得上相貌堂堂,身形也高大壮硕。配得上姐姐!”

  “长相过的去就行!”钱氏又满意了一分,“男人嘛!只要有本事,又不靠脸吃饭,要那么俊做什么。”似乎又想起什么,尴尬的冲郑青鸾道:“当然,有本事长得又俊就更好!”

  郑青鸾也不以为意,知道这是在说萧云峰,不欲多说关于他的事,又道:“至于家里的境况,我倒不大了解。钱多钱少无所谓,我们给姐姐多陪嫁些田地铺子。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!就怕家里有难缠的婆婆小姑妯娌,这才最要命!”

  “死丫头!幸而你定了亲,否则你怎么嫁得出去,谁家没有闹心事!”钱氏恨恨的在郑青鸾背上拍了一下。

  郑青鸾就想起“有车有房,父母双亡”的话。

  郑老三笑道:“这些担心还真多余!这汪家我是知道的很清楚。汪家前朝就占着县衙的捕头,一直到如今!改朝换代都没换他们,要说这汪家没点真本事,那真不可能!况且几代积累,人脉和财富肯定不少。前几代我不知道,就说说汪兴华的爹---汪江海,那真是个能人!就拿田产来说吧。汪家没有整块的庄子,都是这个村八亩,那个村十亩的置办。就比如咱们村老陈家,他们屋子后头那半亩菜院子,就是十年前卖给汪家的。当时他们家小闺女病的不行了,没啥可卖,就这屋舍后头的半亩菜园子,谁要呀!哎!汪江海就要,一两银子买下来后,又佃给他们,一年两袋子各色干菜,两框白菜,两框萝卜,秋后送过去就行!就这事陈家一直感恩戴德!现在谁也说不清楚汪家到底有多少田地。还有铺子,那都是买的城里的废地,有些是垃圾堆,有些是臭水沟,没人要的他都要。小的铺子有咱们炕这么大,大的能建宅子。”

  “可就是天妒英才,英年早逝了!”郑老三多少有些感慨。

  郑青鸾听的目瞪口呆!真不能小瞧古人的智慧,这汪江海绝对算得上牛人!不显山不漏水置办下诺大的家业。

  “汪江海是独子,父母都去世的早,也没有兄弟姐妹!倒是有个隔房的堂哥,也早早的没了,只留下个遗腹子。他也不是个命好的,娶了媳妇没过两年好日子,媳妇难产也去了,留下个儿子就是汪兴华。怕儿子受委屈也不敢再娶,又当爹又当娘的把孩子拉扯大了,三年前一场风寒去了。算一算,汪家这小子应该刚出孝。”

  “是个可怜孩子!你不说我倒真不记得当年这孩子的样子!也算和咱们家有缘。”钱氏非常满意。人品相貌好,年纪轻轻能当捕头也很有些本事。家里有田有产,还没有公婆伺候,没有小姑妯娌添乱。进门就自己当家!虽说家里人丁不旺,显得独了一些,不过没关系,自己家人丁旺!相互帮衬嘛!

  “就是不知道人家先前有没有定亲?”钱氏马上患得患失。

  “这倒不清楚。我打算一会就去城里打探打探。要是人家定亲了,我就去宝华寺,从无尘大师那求一道签文,就说姐姐旺夫旺子命,但不该早定亲,得缓个三五年。”郑青鸾恨恨的道:“我还就不信找不到合适的。”

  一家人这才松了一口气!把最坏的情况考虑到了,也有了稳妥的解决办法,人心就定了。

  “我就说当日你怎么改了脾气赠经卷呢!原来不是视金钱如粪土,而是要更大的报酬。”三郎恍然大悟。

  郑青鸾笑笑,人脉可不就是这样搭起来的。你欠我一点,我欠你一点。都得先付出,用的时候才能再取回来。如此你来我往,也就有了情分!

  “怎么打听?县城可是人家的地盘。”五郎别扭的道,“女方上赶着是不是不太好?”

  郑青鸾苦笑,“直接去拜访汪兴华就是了!有什么说什么,君子可欺之以方。义士得待之以诚!”

  ☆、第17章 毛脚女婿

  第十七章毛脚女婿

  郑青桔打好了酒,提着罐子往回走,咕哝道:“平时说的挺大方,这会子显出来了,小气劲!”不屑的撇撇嘴,“这死丫头,真是嘴馋,二十文就这么没了!一斤猪肉送到别人嘴里了。”气哼哼的也没注意身后跟着人。

  汪兴华走的着急,他是来送信的。听见走在前面的姑娘嘟嘟囔囔的说话,也没在意。他这会子正在回忆郑家的具体位置,十年了,记忆这东西是很容易褪色的。

  “你这人!偷偷摸摸跟在我后面干什么?”郑青桔后知后觉的转过身,瞪着眼睛呵斥。

  汪兴华这才收回四处打量的目光,映入眼帘的是一张芙蓉面。柳叶眉,杏眼,琼鼻,樱桃嘴。

  他心中一动,“桔妹妹!”汪兴华带着几分试探的问。当年的小孩童长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,样貌还是能认出几分的。

  “别套近乎!我可不认识你!”郑青桔狐疑的看看这个高大的小伙子,上下打量了几下,虽说长得还算俊朗,但自个绝不认识。

  “你那时候还小,不记得是正常的。我这不也不记得去你家的路了,正四处打量呢!”汪兴华赶紧解释,否则得被人当作登徒子。

  “真去我家!还真巧。那跟我走吧!”见真是客人,她也不矫情,大大方方的在前面带路。碰上熟人也很自然的打招呼,她这样坦坦荡荡,那些人只是疑惑的看看汪兴华,倒没多想。

  汪兴华看着好笑,他明显看到小姑娘耳朵尖红红的,白嫩细腻的肌肤带着透明的米分红色,真想揉揉!知道她这是有些羞意,故作大方呢。他不动声色的拉开两人的距离,心里叹一口气,自家知道自家事,自己这样的衙差出身,是配不上这样好的姑娘的。何必给人家姑娘添不必要的麻烦。心里不免有几分涩然。

  郑青桔见后面的人离她又远了几步,心里不免感激他体贴,有眼色。她倒不知道汪兴华的身份,不过是晌午刚听说堂姐们的事,多几分小心罢了。

  郑青鸾刚换好出门的衣服,一身藏青色的胡服,黑色的靴子,飒爽利落,正要出门。就听见门外传来郑青桔的喊声,“爹娘,家里来客了!”

  郑青鸾率先出去,看到跟在郑青桔身后的汪兴华,很惊讶,“汪捕头!”又觉得这样称呼似乎太过客套,立马扬起笑脸,迎过去,“汪大哥!你可是稀客!”她这样热情,自然而然的亲近让人心里不由的升起几分暖意。“爹娘,是县衙的汪大哥!这可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。”

  又对郑青桔道:“姐!打水让汪大哥洗漱。再上热茶,弄点吃的,怕是赶路,没吃晌午饭呢。”

  这样不拿他当外人,汪兴华也自在了几分,快步过去给郑老三两口子见礼:“世叔安好!婶子安好!”

  他爹汪江海确实和郑老三有些交情,叫声“世叔”也当的。

  郑老三朗声大笑,携了汪兴华的手往屋里走,“都好!都好!一晃十年过去了,当年挂着鼻涕活尿泥的皮猴子都长成大小伙子了。在外面见了,都不敢认了。”

  汪兴华笑道:“世叔可别揭我短了!让弟弟妹妹笑话!”

  钱氏刚才一看见汪兴华就十二分的满意,这会子亲自递了浸湿的热帕子过去,“快擦擦!”又对郑老三道:“孩子们都大了,快别取笑了。”说完自己也笑。

  汪兴华接过帕子,擦了手脸,笑道:“劳烦婶子!我最爱婶子做的臊子面,想了十年了,婶子今儿赏我一碗。”

  他这样理直气壮的讨吃的,钱氏更欢喜了,“这值什么!你们爷几个说话,我这就去做,一会就得!”

  郑青桔放下茶盏,深深看了一眼汪兴华,也去了厨房。三郎五郎和小八也过来见了礼。

  汪兴华也不客套,从怀里掏出一封信,递给郑青鸾,直接说明来意:“这是今早上一个小乞丐送来的,指名道姓转交给你,我赶紧给送来了。信没封口,我怕有诈,先看过了。可能藏着什么玄机,反正我没看懂!”

  郑青鸾接过信,掏出信纸展开,上面只有十二个字,却让郑青鸾的心狠狠的揪在一起。

  五郎凑过去看了一眼,念道:“伤离别,盼重逢。圆月夜,子规啼。”又看了看信的的反面,什么也没有,“什么意思?”

  郑老三和三郎也皱着眉头,对视了一眼。这封信的内容很好理解,是说他因为离别难免有几分伤情,只盼着能早一点重逢。每到月圆之夜,这样的感触就更深了,就连杜鹃鸟的叫声都显得更加凄凉。

  像是诉说思念的情诗!先不说给十岁出头的未婚妻写情诗是多么诡异的一件事。单说这触景伤情一般的句子,也没人信他巴巴的送信来表达他的思念之情,一定有什么隐藏的意思在里面。

  郑青鸾心里明白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