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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(1 / 2)





  我顿时兴奋起来,忙问:“有什么方法可以联系到她老人家吗?”

  黎海说:“我美国的家里有电脑,可以随时跟母亲视频对话。”

  我们用报社的电脑接通他远在美国家中的电脑视频后,视频对话框里立即出现了一个满头银发精神矍铄的小老太太形象,还没说话,她老人家那开朗的笑声,就通话筒传了过来。

  我先问候了她老人家,然后把自己拍到的那件狼首披风的图片发过去给她看,问她那件披风是不是她绣的。

  她眯着眼睛看了,点头说是,正是她当年绣的。

  我问她:“传说当年正是这件披风,引来狼群,袭击了木村,是不是这样?”

  她老人家又点点头,说:“确实是这样。”

  我再追问:“这件披风,看起来并无特别,又怎么能引来狼群攻击日军呢?难道真是披风上的狼王发出了无声的号令?”

  老人家又爽朗地笑起来,说:“哪里呀,我又不是神笔马良,哪能绣什么来什么。其实呀,很简单的,我跑到青阳山上,潜伏了好几天,把狼王的一窝狼仔给掏了。绣那件狼首披风用的真丝绣线,全都是用狼仔血浸染过的,上面有狼仔的气味。常人虽然闻不出,但我想青阳山上的狼群,肯定是嗅得出来的……”

  听老人说到这里,我已明白过来。当年那个将木村引上青阳山的勇敢的女自卫队员,自然就是邝素芬本人了。

  后来,我打电话把这件事跟老蔡说了。老蔡笑了,说:“咱们青阳这件历史悬案,总算有了最终答案。”

  悲情日记

  案件名称:新婚血案

  案件编号:a424355539220111110

  犯罪嫌疑人姓名:xxx

  立案时间:2011.11.10

  结案时间:2011.12.19

  立卷单位:青阳市公安局

  2月10日 星期四 晴

  今天我很开心,因为我收到了一件特别的生日礼物,这也是自从父母亲离世以来,我第一次收到生日礼物。

  送我生日礼物的,是弟弟高小志。

  我叫高怡美,出生在长江边的一个小镇上,后来跟随父母亲搬迁到青阳市定居。今天是我22岁的生日。

  弟弟小志是一名高中三年级学生。

  八年前,父母亲在一场惨烈的车祸中双双罹难,只留下我和弟弟相依为命。为了照顾弟弟,刚读完初中我就辍学回家,既当妈妈又当爸爸,靠着父母亲的车祸赔偿,我们度过了最困难的日子。

  从18岁起,我开始在一家酒店做服务员,依靠微薄的工资,供弟弟生活和念书。

  小志也十分争气,从小学到高中,成绩都一直名列前茅。

  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他能考上一所好大学,毕业后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,这样我们姐弟俩就算熬到头了。

  服务员的工作十分辛苦,不但要经常加夜班,有时还会遭受客人的白眼和斥责,但是为了弟弟小志,再苦再累我也值得。

  同事们都说我长得漂亮,这一点,我从一些男客人看我的目光中也能感受得到。

  有道是哪个少女不怀春,其实我也十分羡慕那些爱情甜蜜出双入对的同事,说实话,明里暗里追求我的男人也有不少,其中有一个在装潢公司上班的白领职员,还曾经借着酒兴强吻过我,幸好被我及时推开。

  没有一个男人会愿意我带着弟弟嫁给他,所以我跟小志说好了,一定要等他读完大学能够自立之后,我才嫁人。

  每每这时,小志总会像个孩子似的扑进我怀里,把我抱得紧紧的,说:“姐姐,你真好!如果小志能娶到你这样的女人,那就好了。”

  我拍拍他的脸蛋说:“那姐姐就嫁给你好不好?”

  姐弟俩抱在一起,笑成一团。

  这是弟弟第一次送我礼物。他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是一只文胸,是他在一家内衣专卖店挑的,粉红的颜色,十分漂亮。

  他告诉我说他写的一篇稿件被报社采用,这是他用稿费为姐姐买的礼物。

  我听了十分感动,小志也知道心疼姐姐了哦!

  4月12日 星期三 阴

  今天加班。

  下晚班的时候,已经是夜里10点钟了。

  幸好今天小志跟我说好他要去参加学校武术社的比赛活动,会很晚回家。要不然他放学回去,等到这么晚都不见我回家,一定会担心的。

  我乘坐最后一班公交车,在青阳大道附近下车。

  我家住在桔园巷,是父母亲留下的老房子,上下两层的小楼,距离公交车站台步行约需十五分钟,中间要沿着一条小路穿过松山公园。

  松山公园范围很大,一条笔直的石头小路从中间穿过。因为已经是深夜,公园里只亮着几盏昏暗的小灯。

  这里曾经发生过命案,所以一到晚上,就很少有人到此游玩,此时夜深人静,公园里就更难寻觅到一个人影。

  我一个人走在石头铺就的公园小路上,四周只有我的高跟鞋“橐橐橐”的回音。

  走到公园中心地带时,我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,回头一看,身后除了在风中摇摆的树影,就再无其他东西。